自6月9日反送中運動正式開始到今天1114,已經昰158天了,對上一次寫關於這場運動的文章已經是關於要不要 connect加泰,當然今天大家關注的焦點已經變成中大保衛戰。我也想再沙盤推演一下香港會何去何從。聲明一下,本人無才,只是胡侃而已,希望有點另外一種思路。

要說中大保衛戰,其實在中大保衛戰之前曾經也想說說周同學意外的事,但是因為心情太差,所以一直沒什麽心情寫,而這次中大保衛戰的始因其實也是因為周同學的死,所以就一起說說吧。事緣周同學昰第一個在抗爭現場受傷致死的人,當然對整場運動的影響可以說昰巨大的,先不說周同學致死的原因,單單因為警察堵路不讓救護車通過,阻礙救援近30分鐘,已經昰民怨的開始,問責昰需要連帶責任的,那誰能知道在最緊急的救援時間,誰消耗的起這30分鐘呢?那引致無端消耗30分鐘的「香港警察」,是不是應該對周同學的死負上責任呢?!所以才有之後的黎明行動。才有之後的中大保衛戰。

先說一下中大保衛戰的起因,也就是網民號召的1111黎明行動,而黎明行動昰跟著連續幾天行動的開始,繼黎明行動,跟著的昰破曉行動、晨曦行動和今天的曙光行動,當然也是中大保衛戰的開始。

黎明行動昰新一輪的全港大三罷的開始,但是就在當天早上就發生了警員開三槍射擊手無寸鐵的抗爭者的事,當然也引起更加的民情激憤,事件持續蔓延,本來中文大學位於一個偏遠半山的高尚學府,從來都不是抗爭對持的最前線,但是卻因為這次三罷運動成為一個爆發點,事緣中文大學位處吐露港公路的幹線有一個毫不起眼的二號橋橫跨吐露港公路和東鐵線路,而這次事件就是因為抗爭者利用這個有利位置來堵塞吐露港公路和東鐵運作,引發警察到場清場甚至想進入校園進行大搜捕,從而爆發了1112的中大保衛戰。當然這個二號橋正面對著吐露港,後面有中大做靠山,黑警想屯兵在二號橋也需要經過吐露港公路,而吐露港公路和東鐵線也是新界東出九龍的必經之地,那對於一個這麽重要的命脈,政府和黑警肯定想佔領,但是又因為地理環境的優勢,這裏易守難攻,就算動用整個新界東警力都未必能拿下,而且少點兵力也不能在此防守,所以經歷一場激烈都攻防戰,黑警最後只能妥協撤退。

至於戰鬥過程和戰況,我就不說太多了,因為那些從新聞報道都有太多了,我只是想從中大保衛戰沙盤推演一下這場運動會何去何從,會怎麼發展下去,會有什麼連鎖反應。
首先這次中大保衛戰其實解鎖了不少魔法,讓抗爭者直接升級到準戰爭模式,其實如果宏觀的看,現在香港已經是准戰爭狀態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今天香港政府還沉迷在以暴制亂的思維,但是從來不去思考為什麼會亂,因為他們自己就是這場動亂的根源。這裏先說點理論,一個政府的合法性,在於是否能公平的作為一個裁判的角色,平衡各方利益和市民的福祉,如果這些應該平衡的利益失衡,就會造成管制危機,如果政府在這種情況下還不能平衡社會利益,那就只會最終變成災難,社會動盪,甚至推翻政府,現在的香港就是走向這個方向,如果一個社會有幾個人影響社會安寧,這幾個人肯定是眾矢之的而生存不了,這時候政府清理這幾個人當然會得到大部分人支持,但是如果社會有幾百萬人都參與影響社會安寧來逼使政府屈服來尋求自己的訴求,那就是社會結構性的問題了,不去解決社會結構性問題,就想清理這幾百萬人,那就等於直接與幾百萬人開戰,那這個政府肯定會為此付出沉重代價,當然這是比較理論性的,我的沙盤推演可不只是說理論性的東西。

那中大保衛戰的實質意義在哪呢?在1112晚間黑警曾經出動可以說抗爭到了今天能利用的最頂級的武力,包括發射過千発催淚彈和橡膠子彈,水炮車等武器進攻,想奪取二號橋的管治權和攻入大學,而中大人就用磚頭和燃燒彈回擊,最後黑警還是未能驅散學生而敗走,那就說明了一個非常標誌性的問題,就是現在中大已經變相成為香港的一個法外之地,淋病的惡法在中大不能行使,那就引申到一個管制危機的問題,我上段說的理論就是實質性的為什麼產生管制危機的情況,因為一個你的法行使不了的地方代表著這裏實際上不屬於你能管制的地方,那你管制的法理依據就存在問題了。這個情況如果在外國發生,這個地區就有機會產生分離主義,有可能最終形成獨立運動,那在香港會發生什麼情況呢?早在港英時期,知名的九龍城寨就是一個法外之地,但是當年英國政府並不著急,因為在香港這個環境,這種法外之地其實對英國管制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威脅,因為只是環境和治安問題,還沒升級到影響管治危機的問題,因為這個法外之地並沒有什麼太強烈的自己的理念,英國人也因為一直攻不進去(有可能是成本太高的原因)而一直容忍這種情況存在,直到最後能達成各方的共識才拆除城寨,但是為什麼這次中文大學如果成為法外之地就讓淋病政府產生管制危機呢?!這就要說說大陸中央的管制心態,當然對於中央來說,香港因為受一國兩制保護,中央過分參與並不適合,所以只能間接影響而已,那一個聽話而且有能力的傀儡政府就非常重要,當然聽話和有真正能力有時候昰自相矛盾的,因為真正有能力的人通常未必聽話,或者只聽一半話。所以中央需要的人還是以聽話優先,有能力的次要,或者說這種能力是少犯錯讓中央揹黑鍋的能力,而淋病正正就缺乏這種不犯錯的能力。

那淋病這次的管制危機又有什麼影響呢?如果香港出現一個實質性的法外之地,而且昰在一所輸出理念和價值觀的高尚學府(中文大學面積有梵蒂岡三倍大小),那中央對香港的管控就存在一個嚴重的漏洞,而這個就昰中央所不能容忍的問題,那問題來了,中央不能容忍又不想自己出面去清理,而淋病現在明顯的又掌控不了,那淋病的存在價值在哪呢?!現在不是有沒有真正能力的問題(更何況明顯淋病沒有什麼真正的能力),中央其實要一個傀儡政府幫忙做骯髒的事,因為自己不想直接參與,避免造成國際公關災難,那現在淋病政府就是製造一個災難性的國際公關災難給中央,哪你覺得淋病最後的命運會怎麽樣呢?!

今天中大保衛戰解鎖的魔法,讓幾個月抗爭變成準戰爭級別,而今天的香港其實已經變成變相的戒嚴狀態,那香港還有投資者投放資金的價值嘛?!還能成為大陸中央生金蛋的母雞嗎?那一國兩制還實質存在麽?!如果一國兩制已經滅亡,那中英聯合聲明還存在嘛?!美國香港關係法還存在嘛?!這些都直接升級到國際關係問題層面,因為香港的利益從來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全世界的利益共同體,那淋病破解全世界的利益,更包括中央的利益,昰想拖中央入泥潭嘛?!

我早在六月底七月已經說過,如果大陸中央有政治智慧,就像古代皇帝賜鶴頂紅給無能大臣一樣,一早讓淋病自己暴斃身亡其實已經解決大部分問題了,以當時情況,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都能解決一大半問題,一個人死的有價值也需要時間性,當然淋病已經錯過這個時間點了,現在就算淋病被五馬分屍都未必可以解決問題平息民憤。那現在如何解決問題我都不敢預測,不過肯定的說,現在只能贏這場仗,不能再輸了。

昨天1113最高法院正式拒絕中大申請的禁制令,禁制令本來昰要求法院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許下進入中大校園,及禁在校園使用「群眾處理武器」,其實這是非常合法合理的事,本來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入私人地方就違法,那現在說明了,司法制度已經崩潰了,因為法庭禁制令就算申請成功,如果popo不執行不遵守都沒有用,因為香港已經沒有一個執法機關可以制衡黑警,而且現在都已經昰戰爭狀態,法律其實名存實亡,宏觀歷史,所有的戰爭事件,最終解讀法律的都是勝利者,失敗者永遠都昰被審判的,到審判的時候才會講法律,因為如何審判才昰根據法律的,現在其實就好像1112晚中大人,就算法庭出了搜查令給popo進入中大搜捕,他們要守住中大popo一樣進不去,而違反法庭禁令都是多了一條藐視法庭罪,對於會被控暴動罪來說真是九牛一毛,算不上昰什麼,所以根本就沒有阻嚇作用,所以有禁制令搜查令都只是多一條罪,但昰捉不到人都一樣沒有用。所以現在最重要的昰打贏這場仗。到時候法律的解讀權就屬於勝利者了。

其實現在淋病政府和黑警所作所為也是走向攬炒,那今後的抗爭只要一天淋病不能證明自己的有效管制,淋病的危機就越來越大,而這場戰爭也是消耗戰,會一直消耗雙方的資源,最後看誰消耗不起誰就輸,但是這種消耗同時也在燒阿爺的錢,所以在我看,最消耗不起的就是阿爺,而最終能停止消耗的,就是消滅其中一方,要不消滅兩百萬抗爭的香港人,要不消滅淋病,那這個時候阿爺就會知道怎麼選擇了(當然,這也要有政治智慧才行),所以淋病和黑警最終就是為自己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其實分析一下,中央一直撐她也進入了一種類似股票投資的陷阱。就像一個人投資一隻股票,但是之後這股票一直跌了不少,那這時候好多人會補錢加注撈平貨想等回升補回損失,結果最終如果愈來愈跌(股票本身就不行),就會陷入一個死循環,這時候放手也不是,不放手也不是,那最後只能昰跟著一起全陪,這種原因其實昰因為當初認為自己選擇投資的股票太有信心,對自己的錯誤判斷認識不足,又沒有有效的減損機制,不會壯士斷臂(壯士斷臂當然是斷了淋病這隻股票),那最後損失的肯定不只是斷一隻臂而是陪葬了。

說了這麽多,還是那句話,所有人都要為自己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包括淋病和黑警。只要自己耗盡自己的價值,就是棄將一名,而抗爭到了今天還能不斷升溫,說明了這些人的價值也在不斷的損耗,所以他們今天所作所為,遲早會要他們雙倍奉還,別說黑警蒙面就沒有法律責任,因為警察屬於公權力,在公權力面前沒有無罪推論,而且警察是共同責任制,公權力是需要在涉嫌有犯法行為的時候自己證明自己沒有犯法而不是其他人證明他犯法的,因為憲法沒有賦予公權力剩餘權利,他們只能做憲法允許做的事,任何多做都是違法,而共同責任制捆綁了所有警隊的人,找不出誰犯法就需要共同承擔,因為他們需要自己證明自己沒犯法,因為當時他們是在行駛公權力。所以說沒有編號沒有名字就不能追究黑警是沒有法理依據的,這些黑警遲早都要被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