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淋病政府正式實行禁蒙面法(下稱蒙面法),根據淋病之前一天的記者招待會的公佈,這是根據緊急法賦予行政長官的權力立法的,但是淋病又不止一次的說現在香港還沒到緊急狀態,這裏就出現了兩個誤區,最直接的就是如果現在香港還不是緊急狀態,哪動用緊急法的法理依據在哪?如果緊急法可以隨便使用,哪立法會的功能還有存在性嘛?
其次就是緊急法是否違憲的問題?因為根據基本法賦予政府的權力,政府不存在自己立法的權力,這也是三權分立社會的本質,立法、司法、行政(執法)三權分立,而現在立法和執法權力共處一身的政府,早就不是三權分立了。
在一個憲政社會,憲法昰沒有剩餘權力的,也就是說除了憲法(香港的基本法)規定可以做的,政府不存在任何權力做任何憲法(基本法)沒有賦予權力可以做的事,包括每年政府花費的預算都需要立法會批出才能花錢。而如果基本法沒有條文授權政府可以行使緊急法,哪淋病政府使用緊急法就有可能涉嫌違憲。另外基本法保護了香港市民的人身自由,當然包括蒙面表達政治立場甚至蒙面參與公眾活動的權利,這些都屬於個人權利範疇,在這種個人權利並沒有讓渡給公權力的情況下,公權力自然沒有權力剝奪這些個人權利,如果政府引用外國也有蒙面法,那政府就應該首先昰一個普選政府,而一個普選政府昰一個人民讓渡自己部分私權通過投票來產生的政府,這種情況下,政府已經得到部分私權利讓渡的授權,這時候訂立蒙面法,而且昰經過憲法規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蒙面法,才符合憲法規定。
所以如果香港需要制定蒙面法,完全可以尋求立法途徑提交立法會三讀通過,然後刊登憲報立法來達成,這樣才合乎法律程序,當然估計經過這種程序想通過蒙面法都可能幾個月之後的事,而且還未必可以順利通過,淋病想緊急通過蒙面法來恐嚇市民抗爭的目的就很難達到了。哪擅自動用緊急法又有什麼災難呢?!淋病是不是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呢?!
當然,蒙面法立法最大的問題,還不是蒙面法本身,而是隨便動用了緊急法,而隨便動用緊急法為自己制定維護自己權力和利益的法例,這才昰香港法治社會的災難,甚至昰香港經濟金融社會的浩劫。淋病整天說暴徒破壞法治社會,但是到底淋病昰如何理解法治社會呢?是不是只昰人人守法才昰法治社會呢?!今天我們說的法制社會昰指憲法,昰一個社會公權力需要服從憲法的社會,這才是今天文明世界法治社會的定義。一個不遵守憲法的政府,就不存在法治社會,因為法不上大夫這種社會在支國已經存在千年了,自從商鞅變法就已經存在,哪這種法是不是法治社會的法呢?!我想大家都心裏有數吧!
一個法治社會,公權力不能做任何憲法沒有賦予權力的事,這裏公權力當然包括政府和警察,而警隊通例其實都昰需要憲法授權才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警方不能隨便修改警察通例,讓自己的權力加大,這也是憲法不允許的事。所以任何修改警察通例的程序也一樣需要經過立法會授權才符合憲法。不經過立法會批准的修改警察通例行為本身就已經違憲了。

淋病整天強調公民守法就是法治社會,而從來不說政府公權力自己需要守(憲)法,這本身就違背了憲政社會的最本質,英國作為憲政社會的始祖,由1215年大憲章開始,發展出一個限制公權力的社會結構,才讓2500多年前的雅典民主能走向現代的民主憲政社會。而憲政就實現了把權力這頭猛獸關在籠子裏,才有今天的文明社會。而淋病居然破壞了英國留給香港最寶貴的東西,一個把權力關起來的籠子,今天淋病一手毀了這個籠子,把權力這頭猛獸從籠子裏釋放出來,這才是香港百年災難。
而作為一個憲政社會,最大的副產品就是個人的自由了,因為當權力被關在籠子裏,原始的個人自由才能被釋放出來,這種被釋放出來的個人自由,就是今天西方社會價值觀的核心。有了這種自由的環境,追求人權才有可能。

而淋病今天的所作所為就一次性把香港的核心價值都摧毀了,那帶來的災難就是攬炒,當然一個魔鬼昰不足以毀滅文明的,而這裏又應驗了一句老話,上帝要你滅亡,必先讓你瘋狂,今天淋病的瘋狂,正是走向滅亡的不歸路,我可不是說說發洩而已,因為這個一直都有路線可循,最開始的時候,放任隨意 DQ 民選議員,要知道民選議員的權力昰人民授權的,可不是法院或者政府可以隨便 DQ 的,甚至讓選舉主任篩選候選人資格,這些都昰一繫列災難的開始,因為這裏造成議會的不平衡,而平衡各方力量的議會失去了平衡性和代表性,那議會就失去了功能,這時候迴歸街頭抗爭就昰必然現象,淋病能操控議會卻操控不了街頭,那放任警權濫權就昰必然現象,所以一路發展下來,就造成了今天瘋狂的環境,那就說明了其實淋病已經沒有其他牌可以出了,現在只能繼續瘋狂下去,而在她的立場,一個馴服和聽話的社會,就是她口口聲聲的法治社會,所以在一個公民抗命的社會。要維持穩定就只能放任警權濫權,但是香港近百年的經濟發展的核心,從來不是人造的、人為的穩定,而是社會不同力量自然平衡和互相制衡達到的穩定,因為自然平衡的各方勢力自然產生互相制衡的穩定效果,才是今天西方社會的穩定現象。

說了很多憲政和法治社會的問題,再回來說說蒙面法到底會產生什麼影響。
首先,蒙面法執行上存在不現實的問題,因為真的要執行可能存在濫權的問題,不過黑警現在都已經非常濫權了,所以加上蒙面法只會讓濫權更加氾濫。我看見不少文章說這裏影響最大的昰記者,但是好像蒙面法豁免有工作需要的人,所以記者如果在工作中,應該不存在針對記者的問題,當然黑警要針對記者也不需要蒙面法,所以我覺得最主要的並不是針對記者,因為真的針對記者,不論什麼藉口,全世界都會譴責,所以在鏡頭前面公然阻礙記者這些黑警也不敢太為所欲為,我到感覺昰為了恐嚇不少和理非在參與集會的時候需要承擔更大的壓力。但是這也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像我之前說的,他們做任何決定的時候,其實並沒有充分思考後遺症,這個後遺症其實有可能昰淋病甚至黑警並沒有預料的。因為當抗爭的代價太高的時候,前線的抗爭者走向地下游擊戰昰必然的。那黑警有沒有面對遊擊戰的心裏準備呢?!如果沒有,那抗爭者升級進入游擊戰,蒙面法應對游擊戰根本就沒有用,而現在淋病其實昰一直讓抗爭者不斷升級的罪魁禍首,而這種升級其實昰黑警不能應付的,因為黑警在官僚架構,所以升級昰受限制的,現在基本上武裝力量已經到頂了,因為連真槍都已經開了,黑警能升級的空間已經不多了,那抗爭者可以升級的空間還很大,火魔法還沒升級到頂,而且抗爭者在這幾個月的升級過程足以讓警隊和政府吃不消,那如果進化成游擊戰,黑警如何面對呢?!淋病有沒有思考呢?!

我從來不擔心他們怎麽做,因為我之前的文章都寫過,為什麼攬炒,裏面詳細說了攬炒帶來的結果,所以不論現在淋病動用緊急法還是蒙面法,或者接下來抗爭者升級到游擊戰還是更高級的戰術,其實結果都昰攬炒,當然我覺得現在香港已經正式進入攬炒模式了,淋病已經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隨便動用緊急法就是一切災難的開始,可能刁夶或者淋病覺得只有要不戒嚴不軍管不宵禁就不會影響香港的經濟,但是香港的經濟從來就是建立在信用社會的,今天還有誰可以對淋病有信任呢?我想連刁夶都不信她了吧,那香港有一個沒有信用的政府和擁有沒有制衡的無限權力,誰還敢在香港投資呢?!可能最近幾個月的經濟數據還沒出來,但是不可否認這種經濟環境下肯定不利資金資本存在,那走資昰肯定的事,也是逼切的事。所以淋病現在做的昰讓香港變成一個催化劑,催化一個世界級的經濟核彈,而這個經濟核彈直接炸燬的就是刁夶政權。所以現在想拆這個核彈的唯一方法就是政府跪下,因為只要政府不跪下,兩方面所做的都是攬炒的結果,姿勢可能不一樣,但是結果一樣,當然淋病和抗爭者誰也不怕攬炒,唯一害怕的就是刁夶,那如果你是刁夶,你會怎麼做呢?!


